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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论骗子:骗术与骗文化


  【案例导读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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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国社会史:骗子的历史

  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,作者:张艳国 任放 刘保昌

  第一章:总论骗子 骗术与骗文化

  第二章:传统骗术

  第三章:近代骗术

  第四章:骗子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

  第五章:骗子的危害

  第六章:传统社会主流文化与骗子文化

  【案例正文】

  在西方学术界,不少学者习惯于将中国文化归结为“做人的文化”、“做人的学问”。如果以孔孟儒家观之,亦无不可。在以孔孟儒家为主导的中国文化中,关于礼、义、廉、耻、信、爱、孝、诚、宽、勇、敏、智、刚、毅、讷、仁等等做人的范畴有不少界定和论述,确实在安生立命、个人与家庭、个人与他人、个人与社会等等方面有丰富而精辟的论述。一句“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”,流传千古,并成为古代社会士人的人生模式,就足见儒家文化的魅力与透射力。毫无疑问,这是一种激励个人与社会同构、同步发展的正文化,其文化的主体精神是向上向前的。

  当然,有正就有反,有正就有负,有正就有邪,这是社会历史进程中的辩证法。同正文化相对的就是负文化。在中国传统社会,负文化有多种构成,骗文化即是其中一种。骗子是骗文化的生命个人和实践主体,骗术是骗文化的表现方式,主要通过骗子及其群体的活动予以表现。骗文化同诚文化相对应,其主体精神通过骗术谋取利益,甚至是损人利己,损公肥私,获得不正当的利益。谋利与行骗,就是骗子的动机与实践。在骗文化中,逐利是其文化内核,骗子虽经世代变迁而表现为不同的脸谱,但是,它无论经历多少次正文化的打击,其文化内核都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。没有逐利的文化心理和动机,就不会出现骗子这一社会角色,也不会产生古往今来面目可憎的骗子群体,更不会氤氲化生千奇百怪手法残忍的骗术,当然也就谈不上世代传承的被奉为经典的骗经了。

  骗文化是作为社会主流文化的正文化的对立物出现的,因而它对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的作用从总体上讲,是反方向的,即阻碍的、反动的作用。人们认识它,研究它,分析它,正是为了从根本上消灭它,使社会进程更快,使文化发展更好。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认为,人类文化向前推进,首先需要世代积累,其次需要发展。在世代积累中,既有正文化的积累,又有负文化的传承;在文化发展中,离不开正文化同负文化作坚决的斗争,两种文化的斗争,也是人类文化被推向前进的重大体现。因此,在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中,一定要善于同骗文化等负文化作斗争,促进正文化的繁荣发展。

  从汉语语言文字的历史看,“骗”只是一个后起的字。至少在东汉以前,没有“骗”字。而是使用“诈”、“欺”、“诳”等字词。

  在西汉学者编辑的儒家经典《论语》中,没有使用“骗”字;在东汉学者许慎编撰的汉字经典《说文解字》中,也找不到“骗”字。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古代社会的早些时候不存在“骗”这种社会行为。在当时,人们使用另外的同义词或近义词。

  诈。《说文解字》释云:“诈,欺也。”今本《古汉语常用字典》特别提醒道:“古代凡欺骗的意义都用诈,不用‘骗’。”(《古汉语常用字典》第316页,商务印书馆,1981年)

  在古代典籍中,“诈”词用得比较普遍。如《左传・宣公十五年》:“我无尔诈,尔无我虞。”《荀子・三制》:“进退贵贱则举幽险诈故。”

  《战国策・秦策一》:“大王以诈破之。”

  欺。《说文解字》释云:“欺,诈欺也。”可见诈同欺是近义词,欺即是诈,诈即是欺。在古代典籍中,“欺”词用得比较广泛。《韩非子・孤愤》:“苏秦欺寡人。”宋代出现的成语“欺世盗名”,语义起自战国时期。《荀子・不苟》:“夫富贵者则类傲之,夫贫贱者则求柔之,是非仁人之情也,是奸人将以盗名于暗世者也险莫大焉。”北宋苏洵在《辩奸论》一文中,说:“王衍之为人也,容貌语言,因有以欺世而盗名者。”《宋史・郑丙传》、《宋史・魏了翁传》,都运用了“欺世盗名”的成语。

  此外,与“骗”的近义词还有“诱”(诱骗)、“诳”(诓)(诳骗)、“伪”(伪诈),等等。总之,诈、欺、骗在古汉语语言文字中,它们的字意、词义是相近的或相等的。这样,从古到今,围绕着“骗”的意义出现了一批近义词或同义词,如:欺诈,诈骗,欺骗,诳骗,诓骗,等等。

  骗,就是做假,围绕着作假达到谋取利益的目的。骗之所以能够在世世代代的中国人思维中占据一定的空间,因为它同人类的智慧常常十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。这种联系性,体现为真与假矛盾的辩证性与统一性。成书于明清之际的《三十六计》就可以说明问题。在很大程度上说,三十六计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一计概括――骗计。在三十六种计策中,骗计以各种形式和内容表现为19计。(参见陈弓编:《三十六计》(秘本兵法),武汉出版社,1994年)

  瞒天过海计。主要是着眼于人们在观察和处理事物中,由于对某些事情见惯不疑而常常产生疏漏和松懈的思想与行为,因此能够乘虚而入,示假隐真,把握时机,出奇制胜。

  借刀杀人计。主要是通过制造假象,挑拨矛盾,利用矛盾,达到瓦解敌人的目的。

  声东击西计。就是在攻敌中忽东忽西,即打即离,制造假象,诱骗敌人作出错误的判断,然后趁机取胜。

  无中生有计。无,指的是虚,是假;有,指的是真,是实。此计是在真假中做文章,真真假假,虚虚实实,真中有假,假中有真,忽真忽假,忽伪忽真,通过真假互变,诱使敌人判断失误,并造成行动失误。

  暗度陈仓计。制造正面进攻的假象,诱敌将主要力量集中在假象上,而悄悄派兵迂回到敌后,乘虚而入,致敌于死地。

  笑里藏刀计。主要是通过伪装手段,欺骗麻痹对方,掩盖自己的真实意图与行动,等待时机成熟,宝剑出鞘,制人于死。

  李代桃僵计。这是以李代桃的调包计。一曲《赵氏孤儿》,感人肺腑,人们无不为其中的调包计所折服。

  调虎离山计。主要是诱骗敌人离开有利的地点与条件,伺机集中优势兵力聚而歼之。

  欲擒故纵计。纵,是假纵;擒是目的,是行动的真实意图。通过假动作诱使敌人失败。这正如兵法所说:“所谓纵者,非放之也,随之,而稍松之耳。”

  抛砖引玉计。砖,是小利,是引诱敌人上当的诱饵;玉,是大利,是真实的意图。此计是指用相类似的事物去迷惑、诱骗敌人,使之懵懂上当,中我圈套,然后击败敌人。

  金蝉脱壳计。是指通过伪装摆脱敌人,撤退或者转移,以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的谋略。稳住对手,调整自己的战略战术,保持已有的形式,改变内容,使自己脱离险境,变被动为主动。

  假道伐虢计。兵法说:“假地用兵之举,非巧言可诳(骗),必其势不受一方之胁从,则将受双方之夹击,如此境况之计,敌必迫之以威,我则诳之以不害,利其幸存之心,速得全势。彼将不能字阵,故不战而灭之矣。”主要是制造虚利诱人上当,趁机夺取别人的利益。

  偷梁换柱计。指用偷换的办法,暗中改换事物的本质和内容,以达到蒙混欺骗的目的。

  假疾不癫计。此计的要害在一个“假”字上,善于伪装,韬光养晦,蓄势待发,伺机而举。正如兵法所谓:“假作不知而实知,假作不为而实不可为,或将有所为”。

  上屋抽梯计。是指以小利诱骗敌人上钩,然后截去其退路或援兵,最后将敌人一举围歼。

  树上开花计。是指当自己的力量比较小时,却可以借助友军的势力或某种因素制造假象,使自己的阵营显得很强大。树上开花,是说树上根本没有开花,但可以用伪装,如用彩绸剪成花朵粘在树上,做得和真花一样,不仔细去看,真假难辨。

  空城计。是指暴露弱点,伪诈强大,使敌人不敢贸然深入。正所谓“虚者虚之”,“疑中生疑”,让敌人怀疑形势险诈,犹豫不前,贻误战机。

  反间计。是指因势利导,借助敌人的间谋,陷藏真情,使之传送假情报,诱骗敌人上当吃亏。唐代诗人杜牧对反间计别有一番体察,说得入木三分:“敌有间来窥我,我必先知之,或厚贿诱之,反为我用;或佯为不觉,示以伪情而纵之,则敌人之间,反为我用也。”

  苦肉计。是指借助人们相信常识的心理,诱骗敌人上当。一般来说,人们都不会自愿地伤害自己,如果说被别人伤害,那一定是真的。如果自己以假当真,敌人一定不会生疑,从而中计。

  上述“骗计”当然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结构的思维方式,从矛盾律中思考问题,解决问题。从文化学的角度看,人们将真―假矛盾体演绎得如此精彩,是社会发展与人的智慧成熟的结果。

  如果从历史学和文化学的角度探讨骗的含义,那么,它可以以名词、动词、形容词的面貌出现;骗,――虚假,相对于真实而存在,并以真实为依存。如果没有一个真实的东西为参照,就无所谓虚假了。作为动词,骗,――做假,作伪,相对于求真而存在,并以求真为目的。做假正是为了接近真实,获得真实。作为形容词,骗――体现了追求真实的激烈程度,物极必反,超过其度,达到了假的地步。

  单单讨论字义、词义,骗,只是一个中性词,只是一种文化的个体,它本身没有正反之质别。骗,如果服从或服务于崇高的事业或社会正义,那么,它即是一种善;反之,它如果同阴谋、卑鄙、肮脏等等字眼结伴而行,那么,它就是一种罪恶了。

  骗术:适用于道德判断

  骗术究竟起源于何时?恐怕无法确证。这大约只能适用于人们从学理上予以认识。

  骗术是人们社会实践的产物。有了人与人的交往,就会有骗术产生。先秦典籍关于一些经典性骗例的记载,就足以证明骗术是一个十分古老的话题。

  在中国流传了几千年老少咸知的关于讽刺好逸恶劳的例子,证实人们早先即使在家庭生活中也存在骗术与骗行。――某户人家的男子原靠自己的劳动养家口,而又爱虚荣,在家里谎称自己在衙门里当差。其实,他每天的“工作”是到坟地里转悠,除了混饱自己的肚子外,还收拾若干祭品回家,作为生计,声称这是自己每天的“薪俸”。这个骗局一直支撑了一段时间,最后才被捅破。这个十分恶心的典故,讲述的是以假当真的谎骗术。由此可见,人们既要偷懒,又要谋生,就有可能使用骗术。

  在激烈的争斗中,为了逃避死亡,也会假以骗术。在齐晋鞍之战中,齐军大败,晋军追上齐顷公的战车。卫士担心国君被俘,便同他交换座位,以骗敌误识;反又请顷公下车取水,乘机换成士兵的装束,骗过晋军,得以逃脱。这是调包的诈骗术。

  在政治生活中,有的人为了往上爬,不惜使用骗术;在经济生活中,有的人为了大发不义之财,以次充好,以假乱真,不惜使用骗术。凡此种种,不一而足。这些活生生的历史的写照,正好说明骗术发源于社会实践和生活。

  另一方面,随着人们社会实践的扩大,随着社会实践的深入,随着人们对于利的追逐的日趋激烈,人们在骗上贯注了更多的智慧,因此,骗术愈益扩大到人们的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,骗术也愈益高明。举凡夫夷、父子、君臣、同学、朋友各种社会关系,士、农、工、商、学、兵各个领域,骗术无孔不入。当然,最经常使用,而又精彩纷呈、细腻诱人的应该算社会生活领域的骗术了。明人张应俞通过对社会生活的观察,以笔记小说的形式,写成《江湖奇闻杜骗新书》,揭露了24种骗行与骗术:脱剥骗,丢包骗,换银骗,诈哄骗,伪交骗,牙行骗,引赌骗,露财骗,谋财骗,盗窃骗,强抢骗,在船骗,诗词骗,假银骗,衙役骗,婚娶骗,奸情骗,妇人骗,拐带骗,买学骗,僧道骗,炼丹骗,法术骗,引嫖骗。

  今人通过爬梳整理,仔细辨析,认为中国社会自古以来骗术“高明巧,纷杂多端,有所谓‘串骗’、‘色骗’、‘诈骗’、‘拐骗’、‘诱骗’、‘奸骗’、‘装骗’、‘相骗’、‘法骗’、‘货骗’、‘文骗’、‘彩骗’等等,不一而足。其中的串骗、色骗、诈骗、拐骗是骗子的惯用伎俩。”

  无论骗术有多少种类,无论它在多么广阔的社会舞台上如何展开,就其文化本性而言,它总是游移于三种文化层面上:

  一是以假充真。通过造假,争取主动。据《汉书・李广传》载,西汉名将李广曾率一百多名骑兵同数千名匈奴骑兵遭遇,匈奴骑兵见汉军兵少,以为是诱兵,急忙摆开阵势。汉军见敌人摆出了决战的架势,惊恐万状,想扭头撤退。李广处之泰然,对士兵说:“我们现在与大军相距数十里,如果怯敌逃跑,敌人就会追杀过来,我们很难幸免;如果镇定自若,敌人就会把我们当成诱兵,绝对不敢贸然进攻。”说完便命令士兵继续前进,在距敌不远处停歇下来。一些士兵心中无底,不免面露难色。李广又安慰道:“敌人本来以为我们会立刻退兵,不料我们却卸下马鞍,若无其事,正好使他们确信我们是诱兵。”由于李广摆出了“迷魂阵”,骗得敌人不明究竟,果然不敢冒进。到了半夜,匈奴骑兵怀疑附近的汉朝大军埋伏,为了避免遭受围袭,便远遁而去。李广最终率领这支小队伍从容地返回了大军营地。这种骗,传送出斗智斗勇的神韵。在职业骗子手中,以假当真的骗戏法,运用得娴熟神奇。这在明清笔记小说野史中,被刻画得惟妙惟肖。在张应俞的《江湖奇闻杜骗新书》“脱剥骗”中的一折“诈称偷鹅脱青布”,十分典型:骗子的第一步是利用布店老板的心理,用花言巧语骗人;第二步,以假当真,通过一问一答蒙骗不知内情的外人;最后达到骗人获得的目的。(张应俞:《江湖奇闻杜骗新书》第8页,百花文艺出版社,1992年)

  二是以真充假。通过以真冒假,以是充非,争取主动。据史载,晋元帝的叔父司马繇被成都王司马颖迫害,秘密逃出,来到河边,被津吏阻止。春侍从宗典稍后赶到,见司马繇被阻,就用马鞭轻轻地打在司马繇的身上,说:“舍长,罕腐查禁贵人,你这个无名之辈居然也被阻禁了?”说完,两人像真的一样哈哈大笑起来,津吏疑云顿开,不再追究,司马繇由此脱身。这种骗,骗得惊险跌宕,扣人心弦。在职业骗子手中,为了达到获利的目的,也推演出种种离奇的骗术。近人徐珂编著《清稗类钞》,专列一类“棍骗类”,对于“放白鸽”、“仙人跳”、“戳包儿”等等有生动勾画。骗子们以色骗人,大抵上隐瞒色骗者的真正身份,比方女骗子与男骗子本是夫妻,男骗子却谎称女骗子死了丈夫,孤苦无靠,希望再嫁,果然有丧妻的殷实人家进入骗局;女骗子嫁入一段时间后,待主人放松警惕携金带银而逃。(徐珂编著:《清稗类钞》第11册,棍骗类“放白鸽”。中华书局,1986年。)

  三是以假乱假。通过不断地交换假戏法儿,获得主动。据史载,南朝宋文帝垂钓天池,好久都一无所获,不由得既扫兴,又沮丧。王景文在旁看破了皇上的心思,并没有如实地安慰文帝:“算了吧,今天运气不佳,明天再来,定有收获!”而是打趣地说:“因为垂钓者清简,自然难获念饵之物。”文帝听后喜滋滋的。这本是安慰人的哄骗话,但因悦耳,文帝却不认为是骗人的戏言,而当成真的一样相信并予接受。可见,骗术一旦进入社会生活,用于化解尴尬局面,也不乏幽默的一面。但是,一旦他成为棍骗们的害人工具时,就一点也不可爱了。据载,清代杭州城有夜行船,一夜百里。船间男女混居,仅以木板相隔。有位张姓少年,以风流自命,恰好与一位女子相邻。少年偷窥隔板外动静,见那女子似笑非笑,以为对自己有风月之邀,不觉春心荡漾。入夜十分,众客熟睡。只见隔板忽开,有一妇人伸手过来,抚摩少年。少年急如星火,翻身过去,与她苟合。鸡鸣时分,少年起身,正要回到自己的铺位上,不料那妇人紧搂不舍。少年以为那人纵情贪欢,难以割舍,也就同她更加绸缪。等到天明,少年发现那女子萧萧白发,满脸皱纹,于是大惊失色。岂料妇人说道:“我本是讨饭婆,如今六十多岁,无夫无子,也无亲戚。正愁无处毛身,不料夜音蒙君见爱。古话说,一夜夫妻百日恩。如今你已是我的夫君了。愿托此身,不需分毫聘资。自此之后,有粥吃粥,有饭分食,如何?”少年极其窘迫,无可奈何。众人嘲笑不已,劝少年酬以十金了事。(徐珂编著:《清稗类钞》第11册,棍骗类“丐婆诈欺某少年”。中华书局,1986年)

  四是以真乱真。示人以真,以求乱真。通过真与真的变戏法,达到争取主动的目的。据史载,西汉名相陈平发迹前,曾在逃亡中带着宝剑乘船渡河。船夫见陈平仪表不凡,一人独行,怀疑他是逃亡的将领,腰中藏有金玉宝器,情不自禁,顿生杀机,试图谋财害命。陈平看破船夫的心机,便解下上衣,光着膀子帮船夫划船。船夫疑心顿释。陈平逃过一劫。陈平化险为夷的关键在于,他及时地解下上衣,令人觉得他真不是带财而逃的将领,真而不假,实而不虚,无可怀疑。职业骗子那里,以真乱真,是常用的骗计。据《江湖奇闻杜骗新书》所载,若冰和尚骗取柴商荆秀云一千两银子,就是因为若冰和尚的形象酷似中宝像伽蓝而得手。在柴商荆氏看来,伽蓝再生,并向他化缘,是因为他同佛有缘,因此,对于这千古一遇的奇缘,他一定要不惜千金地种因果,结善缘。(张应俞:《江湖奇闻杜骗新书》第156页。百花文艺出版社,1992年。)

  在常人看来,只要与骗有涉,就是一种“恶”。骗术,是一种做骗的游戏,自然不能置身其外。这是一种道德评判。其实,骗术既不姓“善”,也不姓“恶”,它只是一个中性的东西。它具有“善”、“恶”的性质,这要以时间、地点、条件、主体为转移。这样看来,骗术只是一种可以因人而用的手段、技巧,是一种专门的智慧和思维定势。如此说来,适用于骗术评价的标准只能是价值判断,即有用的,或无用的,高明的,或低劣的,等等。

  当然,如果将骗术同一定的社会行为结合起来,使这种社会活动具有客观效果和意义,那么,骗术就从属于某一事件了。对于这种事件的评价,当然适用于道德评价;但是,骗术本身同该事件毕竟不是一回事儿。骗术能够促进主体实践后果的形成,但是,其性质并不是由骗术本身带来的,而是由主体动机、实践效果、主体活动规则决定的。

  骗子:以行骗为目的的流民

  骗子与骗术,是一个主体化的胶固体。但是,骗术的范围,并不只是适用于骗子及其生活的舞台空间。举凡士、农、工、商、兵、学诸种社会群体其生活领域,骗术催生出一幕幕历史活剧。

  在政治生活中,骗术常常能变被动为主动。在春秋时期,齐国公子纠与小白争夺君位,小白以瞒天过海计骗得君位。其时,公子纠从鲁国由人护送返国拟就君位,公子小白从莒国由人护驾返国争夺君位。公子纠派管仲率兵在小白返国途中设伏,计划消灭对手。途中相遇,管仲使出平身力气,疾箭射向小白,小白应声倒地。管仲认为小白经此一箭,必死无疑,而对方也摆出了中箭身亡的状态。管仲飞马传报,告知公子纠。他们一般人马认为,既然小白已死,争夺君位的力量便不复存在,于是就不急不忙地朝齐国行进。那一边公子小白,机警过人,装死骗过了管仲等人。其实,那一箭只是射中了小白的带钩。随后,公子小白藏在窗帘掩饰的车内飞奔赶路,先入齐国,登上了国君宝座。

  无独有偶,西汉宦官石显专权,经常受到大臣们的指责。他很担心有朝一日被告倒失宠,因此使出了苦肉计,骗得汉元帝对他更加信任。一次,石显奉命出宫办事。他事先就禀告元帝,说恐怕回宫时时辰已晚,宫门关闭,请皇上命令掌管宫门的官吏开启宫门。皇上自然应允了他。石显公干完毕,故意拖延到夜间才回宫,称皇上有旨,令宫门官开门而入。事后,果然有人上疏,告发石显专权,假传圣旨开启宫门。元帝见事情果然不出石显所料,便笑着拿出告发信给石显看。石显故作悲戚地哭诉道:“陛下平常私爱小臣,让我管理事务,惹人妒忌,他们时常想谋害小臣,类似这样检举弹谧攻击的事情我想何止一件!只是明君知我忠诚,才能保护小臣平安。但小臣惟恐一人难称万人之心,请求准我归还职权,即便在宫里做些杂役也心甘情愿。望陛下哀怜,让我活命。”一席话说得元帝血热心颤,认为石显为主子办事得罪了大臣,受了许多委屈,因而更加怜爱和信任石显。

  在经济生活中,骗术常常能获得一本万利,甚至是无本万利。西汉武帝好神仙。齐人少翁贪财好利,主意打到了皇帝身上,以擅长鬼神方术见汉武帝。其时,武帝所宠爱的王夫人死了,汉武帝很伤感。少翁便在夜间施法术招引王夫人的鬼魂,让武帝与王夫人阴间相会。少翁让武帝在帷幕后远远地望着,他施展法术,果然,汉武帝见到了王夫人绰丽的身影,十分高兴。于是,少翁被赏赐财宝无数。

  在军事领域,骗术常常能够反败为胜,化险为夷,变腐朽为神奇。战国时期,苏秦约集齐、楚、燕、韩、赵、魏六国合纵,一起攻打秦国,推举楚怀王为纵长。秦国为扭转被动的局面,采用张仪的计策破坏合纵。秦惠王与张仪设下圈套,以秦国归还楚国商於方圆六百里之地为诱饵,骗楚国上当。张仪骗得楚怀王信任后,同一名楚国将军一道入秦讨回商於。等到进入秦国,张仪假装酒醉落地,声称受伤,三月不出府门,楚国将军因此不能见到秦王,楚国也得不到商於。楚王求地心切,自忖:“莫非张仪认为我与齐国绝交做得还不够吗?”于是又派遣不怕死的勇士宋遗去齐国,辱骂齐王。齐王大怒,折断了同楚国结盟的符册,与秦国修和。秦齐交好之后,张仪就起身出府上朝,对楚国将军说:“您怎么还没有接受土地?从某地至某土,方圆六里。”楚国将军回答说:“臣受命接收商於六百里地才来秦国的,不是六里。楚国将军这时才知道被张仪骗了,就回国报知楚王。楚怀王大怒,要兴师攻伐秦国。陈轸又予劝阻,秦怀王不听,于是与秦国失和。两国大战于丹阳,结果楚军大败,楚王极为恼怒,倾全国之兵再度攻袭秦国,又大败于蓝田。

  兵法有云:“兵不厌诈。”善于骗者,立于不败。唐朝安史之乱时,许多地方官吏纷纷投靠安禄山、史思明。唐将张巡忠于唐室,不肯投敌自保。他率领二三千人的军队孤守雍丘,安禄山派降将令狐潮率四万人马围攻雍丘城。敌众我寡,张巡虽然取得出城袭击的小胜,但无奈城中箭支越来越少,赶造不及。没有箭支,很难抵挡敌军攻城。张巡想起了诸葛亮草船借箭的故事,利用草人制造出城突击的假象,一举获得敌箭数十万支。令狐潮天明后,知已中计,气急败坏,后悔不迭。第二天夜晚,张巡又从城中往城下吊草人,贼众见状,哈哈大笑。张巡见敌已麻痹,就迅速吊下五百勇士。敌人不知是计,五百勇士在夜色的掩护下,迅速潜入敌营,打得令狐潮措手不及,营中大乱。张巡趁此机会,率兵冲出敌围。令狐潮被杀得损兵折将,大败而逃,只得退守陈留。正是依靠骗与勇,终于保住了雍丘。

  骗术可以被广泛运用,有如此威力,是不是凡是施骗者,都是骗子呢?如上举诸例中的主角,―公子小白、宦官石显、齐人少翁、投机商刘玉山、智者张仪、忠臣张巡,都可以冠以“骗子”之名吗?答案是否定的。因为他们都有固定而正当的职业,如为官、经商、从军,等等。使用骗术,只是他们在各自的实践中斗智斗勇的一种手法。由此可见,运用骗术的人,不一定是骗子;而骗子则总是以骗为业,以骗术作为谋生获利的惟一手段。?フ庋?,我们就可以讨论如何给骗子下一个定义了。

  首先,骗子的社会属性是流氓。如果按社会群体或阶层来考察,士、农、工、商、兵、学六种群体(阶层),骗子是无法挤身其中的;惟一能归口的,只能是“流氓”。

  其次,骗子是一个独立的社会角色。它以行骗为职业,以骗术为手段,以获得为目的,专门干一些损人利己的勾当。

  若要问“骗子是干什么的”,回答简单干脆,只有“行骗”两上字。骗子的行为方式一般分为两种:个体的与群体的。个体的,有称为“跑单帮”,“单干儿的”,“跳单肢的”;群体的,结伙而行,如“拆白党”、“放白鸽”、“仙人跳”,等等戏法,它需要由几个人或一群人来共同完成,如引线、布局、收摊、善后等等环节都有人各司其责,他们的表演如真如实,惟妙惟肖,真如演戏一般。这种群体行为,决定骗子同一些帮会有必然的联系。如青洪帮、丐帮、哥老会、佛道门等等,正是骗子的寄托之所。

  骗术是为行骗服务的,多多益善。每个骗子都精通一门骗术。至于骗子选择几十种骗术中的哪一种,则因人而异,只要能够为他们谋利就行。譬如,大流氓、大骗子“海上闻人”黄金荣,为了获利,将做生日、建花园、办庙会、聚餐会等等活动也变成了骗人钱财的场所。可见,骗子的本性就是懒而贪利。只要能谋生获利,就要不择手段地行骗。由此可见,损人利己,不劳而获,就是骗子的职业特征。

  作为一种社会角色,骗子有他特有的语言。这些语言当然只是在其群体、行业内部流通。譬如,在“江湘派”骗子集团中,将诱骗者称为“梗媒”,行骗者称为“主媒”,梗媒与主媒一道逃走称为“散水”,对受骗者进行善后工作的称为“生媒”。旧社会的上海滩,专骗有钱人的为“拔人”,寻觅主顾称“拉排头”,巡捕来了称为“风头紧”,做圈套要人上当称为“放生间”,设赌骗钱称为“吃引水”,借故敲诈勒索称为“拆梢”,骗卖儿童称为“贩石子”,拐骗年轻女子成婚称为“开条子”。

  一方面,骗语通过话语系统世代传承;另一方面,骗语也有文本依据,即通过“经典方式世代传习。“江湘派”的师门大法,神骗们所遵奉的秘本典籍《英耀篇》就是如此。“英”是指家底、身世,“耀”是指知悉。“英耀”,是指通过高明的手法探知问卜者的家世,有针对性地施以骗术,然后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。在秘典中,“天”指父母,“比”指兄弟,“追”指子女,“八”指妻子,“七”指丈夫,“士子”指知识分子,“生孙”指商人,“哥”指老实人,“火底”指权贵,“畜生”指贱民,“敲”指用语言试探对方,“打”指突然发问使对方措手不及,在仓促之际吐露真情,“审”是指骗子根据观察和探知的情况作出判断,“千”是指刺激、恐吓、威胁对方,“隆”是指吹捧恭维对方,“卖”是指在掌握了对方的资料之后,从容不迫地用肯定的语气一一道来,使对方惊异并折服。通过《英耀篇》可以一窥骗语的门径:

  “一入门先观为意,即开言切莫踌躇。天来问追欲追贵,追来问天为天忧。八问七,喜者欲凭子贵,怨者实为七愁;七问八,非八有事,定然子息艰难。士子问前程,生孙为追古,叠叠问此件,定然此件缺;频频问原因,其中定有因。一片真诚,自说慕名求教,此人乃是一哥。笑问我贱相如何?此人若非火底,就是畜生!沙砾丛中辨金石,衣冠队内别鱼龙。僧道纵清高,不忘利欲。庙廊达士,志在山林。初贵者志极高超,久困者志无远大。聪明之子,家业常寒。面拙之夫,财终不匮。眉精眼企,白手兴家之人。碌碌无能,终生工水之辈。破落户究极不离鞋袜,新发家初起好炫金饰。神暗额光,不是孤孀亦弃妇。妖姿媚笑,倘非花底定宠姬。满口好好好,久居高位;连声是是是,出身卑微。面带愁容而心神不定,家有祸事。招子闪烁而故作安祥,祸发自身。好勇斗狠,多遭横死。怯需而能常受人欺,志大才疏,终生咄咄空抱恨。才偏性执,不遭大祝亦奇穷。治世重文学之士,乱世发草泽英雄。通过商大邑竞工商,穷乡僻壤争林田。

  “急打慢千,轻敲而响卖。隆卖齐施,敲打审千并用。十千九响,十隆十成。敲其千而推其比,审其一而知其三。一敲即应,不妨打草而随棍上,再敲不止,何妨打草以寻蛇。先千后隆,无往不利;有千无隆,帝寿之材。故曰:无知不响,无隆不成。学者可执其端而理其绪,举一隅而知三隅。随机应变,鬼神莫测,分寸已定,任意纵横。慎重传人,师门不出帝寿,斯篇玩熟,定教四海扬名。”(河北文史资料编辑部编:《近代中国帮会内幕》下卷,群众出版社,1993年)

  再次,骗子的社会地位十分低下。自古及今,在中国人的心目中,视骗子等职业为非正当职业,因而极遭鄙视。

  当然骗子社会群体(阶层)的社会构成,不像士、农、工、商、兵、学等社会群体(阶层)那样稳固,其社会来源是变动的,并不是先天的,既可以从其他阶层中分离而来,又可以从此群体中分离出去。举凡其他社会群体中的人因为各种变故沦入社会底层,都有可能加入骗子群体,而这个群体中又有若干最后分离出去,进入其他社会群体的行列。

  进入到骗子群体中来的人员构成,有这么几种:

  一是失意落魄的读书人。他们不能升入社会的最上层,转而沦入社会的最底层,一无所有,只能凭借他的智力优势,将智慧用在邪道上,以骗为生。

  二是破产的地主、商人和被解除职务的官吏。他们多因家庭、事业的重大变故,或破产,或罢官,一下子由社会上层跌入社会最底层,为了苟活,只能以骗度日。

  三是失业的手工业者、学徒和破产的自耕农。手工业工人与学徒失业,农民破产,他们失去了正当而体面的职业,衣食无着,只能凭借其“好勇斗狠”和习惯的体力劳动来进入行骗者的行列;否则,别无选择。

  四是残疾人,尤其是盲人。残疾人身体的缺陷,造成他们劳动与生活的不便,但又可借助人们对其生理缺陷的同情优势,挤身行骗者的行列。

  骗与中国文化

  真与假,实与虚,诚信与欺诈,自古就是中国哲学的重要范畴,在中国文化系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。骗既是一种社会的主体行为,也是一种文化现象,――骗文化,它与儒家文化所张扬的诚文化相对应。

  首先,骗与诚,同中国文化同源同根,共生共长。

  自古以来,诚实被中国主流文化规范为崇高的道德,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应该承认,骗常常是诚的一种文化补充,在社会生活的重大事件中发挥了诚所起不到的作用。在堪称中华智慧的《三十六计》中,骗同诚是相辅相承的。这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就是:“诳也,非诳也,实其所诳也。”

  意思是说,运用假象欺骗对方,但并非一假到底,而是让对方把受骗的假象当成真相。正因为这样,“假”常表现为可爱的机智。如三国时期张飞在长坂桥上喝退曹军,就靠“作假骗人”:虽然张飞只有二十余骑,同数十万曹营追兵决然不能作战,但是,张飞粗中有细,急中生智,虚张声势,以疑兵制敌。他命令军士砍下树枝,栓在马尾上,在树林中往来驰骋,扬起尘土,造成千军万马奔腾之势。

  正因为如此,面对眼前的二十余骑,曹兵不能轻举妄动;三声怒喝,曹操身边的夏侯杰被惊得肝胆破烈,倒撞于马下,而曹军“尽皆股栗”,果真收到了张飞所谓的“谁敢与我决一死战”的效果。明人冯梦龙编撰的《智囊全集》,有关自古以来的神奇骗计智谋,收集得十分周备,可供一览。这些神骗机智,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内涵。

  其次,虽然骗与诚有必然的依存关系,但是,由于骗能够走向极端,塑造成群结队的危害社会的骗子,因而诚文化对于骗文化是持保留态度的。其表现就是将社会文化的道德尺度与价值尺度引向真实与诚信方面,将骗文化局限在智谋领域。

  中国主流文化提倡、彰显诚文化,就是针对骗文化有不合理、适移至恶(非善)的一面而言的。《论语・子路》说:“言必信,行必果。”《论文・为政》又说:“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。”《论语・学而》还说:“与朋友交,言而有信。”《庄子・人世间》强调道:“凡交,近则必相靡以信,远则必忠之以言。”荀子将诚信者称作“君子”,将奸诈者称作“小人”。《荀子・荣辱》说:“故君子者,信矣,而亦欲人之信己也”;“言无常信,行无常贞,惟利所在,无所不倾,若是则可谓小人矣。”因此,儒家确立了至高无上的价值标准,忠信胜过黄金、美玉。

  自此以后,中国文化奉诚信为至宝,并将它作为一种普适性价值予以提倡和推广。晋代学者傅玄在《傅子》中十分推崇韩非子的名言:“巧诈不如拙诚”。他认为,无论心思多么机巧,多么诡诈,只要涉及一个“诈”字,则为不正,就不如出自诚心,虽然拙也罢,但还不失其平直真实。

  再次,正由于骗文化与诚文化相生相长,相辅相成,因而骗文化的演变中,它很善于从主流文化中获得文化生长的要素,丰富自己,装扮自己。换言之,诚文化对骗文化既有相斥性,又有兼容性。这种兼容性就表现为骗文化对主流文化的吸纳。

  骗文化借用主流文化所张扬的社会正义,将骗行装扮成路见不平,劫富济贫的使者。“江相派”骗经《阿宝篇》云:“贪官者,民贼也;奸商者,民蠹也;豪强者,民之虎狼也;其或以知(智)欺愚,恃强凌弱,欺人孤寡,谋人财产,此皆不义之财也;不义之财,理无久享,不极在自身,亦极在儿孙。不义之财,人人皆得而取之。故曰:‘做阿宝者’,非‘千’(骗)了,顺天之罚而已。”

  此外,骗子群体组织体系的维系,也借用了主流文化中“孝”、“忠”、“义”、“友”等等道德范畴。这些道德范畴在一些骗子集团中为维护上下、老幼、尊卑秩序,增进骗众之间的亲和力,起到了很大的作用。这个作用就体现为骗众对骗首尽“孝”、尽“忠”,可以规范和约束群体内部的各种关系和行为,并协调其利益;骗众之间友爱互助,讲义气,增进了彼此的了解与团结,有利于他们在行骗活动中一致行动,互帮互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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